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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须知
创建日期:2021/3/1 14:26:15   浏览次数:1734

 

     一、关于请假和补课

   实习期间学生请假流程

         学生--提交请假单--带队老师--收集--秘书(存档)  

      带队老师--告知-- 实习指导老师(做好学生补课登记)

      备注:学生请假单交至带队老师,带队老师现场需将请假情况通知实习指导老师,并于每周周五实习结束时将请假单交至工程坊办公室。后期学生自行根据课表情况联系缺课工种的实习指导老师进行补课,实习指导老师需做好补课登记。

     二、关于成绩:

  实习总成绩=实操成绩80%+ 实习报告成绩20%。

     三、关于着装

   1.必须穿军训服套装。

   2.穿运动鞋(不准穿拖鞋、高跟鞋等);

   3.女同学带工帽;

   4.禁止带项链手链等。

  四、关于实习现场学生管理细则

  为加强实习现场的管理,保证实习的安全,提高实习的,并有助于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特制定本管理细则如下:

   (考勤(10 分)

   1.学生在实习期间必须认真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超过2 分钟扣2 分,超过5 分钟扣5 分,超过10-20 分钟扣10 分;超过20 分钟取消本实习工种的成绩,需申请该实习工种补修,且补修成绩最高为“及格”。

   2.旷课半天者取消本实习工种的成绩,需申请该实习工种补修,交 纳该实 习工种的补修费,且补修成绩最高为“及格”。旷课 1 天及以上者,取消本次实习资格,需在下学年申请所有实习工种的重修,交纳重修费。

   (实习表现(20 分)

   1.着装严重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实习场所,且第一次扣10 分,第二次则取消本实习工种的成绩,需申请该实习工种补修。实习期间违反 着装规定者,应按要 求改正,且违反一次扣 2 分。

   2.实习期间手机必须入柜,中途不得使用手机,违规一次扣5分。

   3.实习期间不得打闹、聚众聊天,或坐靠机台、桌子、站板等,若 有违反,每次扣2 分。

   4.实习期间不服从老师的管理,做与实习无关的事情,每次扣 220分,情节严重的取消本实习工种的成绩,需申请该实习工种补修, 且补修成绩最高为“及格”。

   (安全及文明实习(10 分)

   1.实习期间违反操作规程操作的一次扣5 分,损坏工量具的扣10分,并按有关规定赔偿,造成事故的取消本实习工种的成绩,并按实 习有关文件处理。

   2.实习结束时现场物品未按要求整理的扣2 分,卫生清理不合格的3分,未经老师允许,不得提前离开实习现场,否则取消本实习工种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