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教学处、学生处、书院:
按照我校与姊妹学校----台湾元智大学(https://www.yzu.edu.tw/)、台湾大叶大学(https://www.dyu.edu.tw/)合作办学的协议规定,现拟选派与这两所姐妹学校专业相对应的我校院系专业的学生若干名,前往台湾学习一学期。现将赴台学习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赴台学习报名对象
我校2016级、2017级的“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软件工程、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等9个专业的学生。
二、赴台学习相对应姊妹学校系部专业及学杂费见下表
(一)厦门工学院与台湾元智大学专业对照表(附:元智大学学杂费)
(二)厦门工学院与台湾大叶大学专业对照表(附:大叶大学学杂费)
三、赴台湾姊妹大学交纳的其他费用(参考前一年费用)
1.住宿费
2.学生健康检查:700台币/人;
3.每月生活费(预估):约6000台币/人;
4.入台证费用:600台币/人;
5.所有费用具体根据不同台湾高校的要求缴交。
四、赴台课程学习
2016级学生赴台就读大三下学期课程;2017级学生赴台就读大二下学期课程,修完专业课程后返回我校继续完成其他学业。
五、赴台学生遴选
学生根据对应专业自愿报名(报名表见附件),学校届时将根据各书院上报的学生报名情况,组织相关部门根据报名学生的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要求各学生在报名截止日之前不能有挂科)进行遴选。初步的遴选结果拟定录取,并将拟定录取结果上报校领导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在校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待公示期过后,将录取结果通知到学生本人。
六、赴台手续办理
由学校统一办理,学生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手续费由学生承担。
七、赴台往返路费
由学生承担。
八、学生提交报名材料
1.学生入学以来的成绩单(盖章);
(到事务服务中心/教学处/各院系开具)
2.附件1或2《赴台学习学生报名表》(双面打印填写);
3.附件3《学生本人声明》(家长签字,打印填写)。
九、赴台学习学分制的管理
学生在台湾姊妹学校一学期取得的学分,我校予以承认。学生毕业后仍颁发我校学历证书,台湾姊妹出具课程学习成绩证明或结业证书。
十、赴台学习一学期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由各院系负责与台湾元智大学和大叶大学共同修订。
十一、报名汇总
请各个书院统一汇总,于2018年11月10日前将学生报名材料上交对外交流合作处郑老师处(政务大厦415室),联系电话:0592-6667897。
附件(点击下载):
1.厦门工学院2018-2019学年赴台湾元智大学学习学生报名表;
2.厦门工学院2018-2019学年赴台湾大叶大学学习学生报名表;
厦门工学院对外交流合作处
2018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