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纪委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关于开展2015—2016年“八闽清风”廉洁主题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图书音像出版物
(含拟出版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设区市纪委、监察局、文广新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廉政办、社会事业局,省直纪工委、监察专员办,省直各单位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鼓励宣传文化制作单位和个人积极创作廉洁主题文化精品,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廉洁的社会氛围,中共福建省纪委、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以全党正在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契机,面向全省开展围绕廉洁主题的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图书音像出版物(含拟出版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共福建省纪委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二)承办单位
中共福建省纪委宣传部 驻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纪检组
(三)联系网站(活动相关动态将在以下网站及时发布)
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http://www.fjcdi.gov.cn)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站(http://www.fjxwgd.gov.cn)
二、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2015年9月25日起)
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广泛宣传,组织发动相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参加征集活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要广泛动员本地区院校、专业机构力量以及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活动。各设区市纪委负责将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院校,各设区市文广新局负责将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专业机构。
(二)活动报名(2015年10月25日至12月25日)
欢迎相关单位、个人为本次活动专门创作。
(三)作品提交(2015年10月26日至2016年8月31日)
截止日期以邮戳为准。
(四)作品评审(201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审结果,颁发获奖证书。
(五)成果运用(2016年11月1日起)
1.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将结合反腐倡廉公益宣传分类在省内广播电台、电视台、省级重点网站及全省纪检监察网站群进行展播。
2.优秀图书音像出版物将向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省直部门推介。
3.优秀作品将分类推荐申请福建省优秀出版物补助资金、公益广告扶持资金、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建设扶持资金。
三、征集对象
全省单位、个人均可参加。
四、报名方式
参加征集活动的作者需到联系网站(http://www.fjxwgd.
gov.cn)进行报名,提交《2015—2016年“八闽清风”廉洁主题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2015—2016年“八闽清风”廉洁主题优秀图书音像出版物(含拟出版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各设区市纪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接到本通知后,请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此次活动协调推进。报名结束后,承办方将报名情况按征集报名所在地进行汇总,并通报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
五、作品报送要求
(一)作品主题:以廉洁为主题,以培育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廉洁品格为内涵。
(二)作品形式:视频、音频、图书。
(三)参评条件
1.作品内容必须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参评作品符合主题要求,尽量突出福建元素。
3.省级及以上同类赛事(征集)获奖作品不再具有参评资格。
(四)作品规格要求
1.报送作品除需提交《2015—2016年“八闽清风”廉洁主题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征集活动参评作品登记表》《2015—2016年“八闽清风”廉洁主题优秀图书出版物(含拟出版作品)征集活动参评作品登记表》或《2015—2016年“八闽清风”廉洁主题优秀音像出版物(含拟出版作品)征集活动参评作品登记表》(以下简称《参评作品登记表》)外,网络视听作品、音像出版物需提供电子文件,存储介质为U盘或DVD数据光盘(一式8份)。作品入围后需提交高清版本。
2.通过邮寄报送的作品均需附《参评作品登记表》电子版及纸质版8份。机构报送的需在纸质版《参评作品登记表》上加盖公章,个人报送的需在纸质版《参评作品登记表》上签字,并保证签字真实有效。请务必填写联系人的姓名和电话。
3.参评优秀网络剧的应提供2集以上剧集,建议每集不超过20分钟;微电影类作品时长建议不超过30分钟;其他视听节目控制在5分钟以内。
4.优秀图书音像出版物申报对象为2010年以来出版的闽版图书音像物(含拟出版的作品,作品应符合出版要求)。图书出版物需提供样书5本,拟出版图书作品需提供清样5份。音像出版物(含拟出版音像作品)需提供电子文件5份,存储介质为U盘或DVD数据光盘。
5.各机构所报送的个人制作类作品,应出具相关证明,以证明其由个人或个人团体等非法人机构组织报送。
(五)报送方式:按报送作品要求将作品纸质文档和U盘或DVD数据光盘(需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报送至作者所在的设区市纪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经汇总审核后通过邮政快递或专人报送承办单位。省直有关单位作品可专人直接报送承办单位。
六、项目设置
(一)网络视听作品征集活动共设置一类扶持作品1个,扶持资金3万元;二类扶持作品3个,每个扶持资金2万元;三类扶持作品5个,每个扶持资金1万元(入围扶持作品20个,每个扶持资金1000元;一类、二类、三类扶持作品在入围扶持作品中产生,但不再颁发入围扶持资金)。
(二)图书音像出版物将根据征集到的作品质量评选出若干个优秀作品,每个优秀作品给予扶持资金5万元。
最终项目设置视报送作品情况适当调整。
七、参评须知
(一)参评人必须是参评作品著作权的合法权利人或授权代表人,合法拥有所提交作品的相关版权和作品的网络传播权等邻接权利,持有相关证明文件或授权文件。参评人需保证参加此活动不会与第三方权利相冲突,不会与作品中的音乐著作权、表演者权利等相冲突。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但不限于)与参评作品有关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作品邻接权等纠纷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由参评人自行解决。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选资格及追回表彰的权利,并由参评者承担全部相关责任。
(二)参评人须完整、准确、真实的填写《参评作品登记表》,并对其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承担全部责任。
(三)参评人同意授权组委会有权以非盈利目的合理方式在网络及其他媒体上展播参评作品,有权将参评作品及与其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资料、宣传片、单页折页、海报、相关人员照片、幕后创作花絮等)用于活动手册、文集、书刊、官方及协作网站,以及用于各种宣传推广活动和交流培训活动,有权对参评作品进行二次剪辑,参评人有义务配合活动相应的各项目环节和宣传推广等。
(四)组委会不承担参评作品和资料的邮寄费用和保险费用,不承担参评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评资料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所有送选作品U盘或DVD数据光盘等储存介质及相关资料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五)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作品一旦提交则被视为参评者已接受以上所有规定与要求。
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不经预先通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工作调整。
八、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福州市东水路76号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2106室
2015—2016年“八闽清风”廉洁主题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图书音像出版物(含拟出版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邮编:350001,
联系人:邱艺远,电话:0591-88116580。
附件:1.2015—2016年“八闽清风”廉洁主题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2.2015—2016年“八闽清风”廉洁主题优秀图书音像出版物(含拟出版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3.2015—2016年“八闽清风”廉洁主题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征集活动参评作品登记表
4.2015—2016年“八闽清风”廉洁主题优秀图书出版物(含拟出版作品)征集活动参评作品登记表
5.2015—2016年“八闽清风”廉洁主题优秀音像出版物(含拟出版作品)征集活动参评作品登记表
中共福建省纪委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附件1
2015—2016年“八闽清风”廉洁主题
优秀网络视听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单位名称/ 作者姓名 |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
联系方式 |
手机: 电话: | |||
作品类型 |
□视频( □网络剧 □微电影 □网络动画片 □其他) □音频 | |||
作品提交时间 |
| |||
出品和主创 |
出品人/机构 |
|
编 剧 |
|
导 演 |
|
男/女主演 |
| |
总集数 |
|
时长 |
| |
内容简介 |
| |||
推荐评语 |
|
注:推荐评语由选送机构出具或由个人自填。
附件2
2015—2016年“八闽清风”廉洁主题优秀图书音像出版物(含拟出版作品)征集活动报名表
单位名称/ 作者姓名 |
|
通讯地址 |
邮编: |
联系方式 |
手机: 电话: |
作品类型 |
□图书(字数: )□拟出版图书(字数: ) □音像(时长: )□拟出版音像(时长: ) |
作品提交时间 |
|
内容简介 |
|
推荐评语 |
|
注:推荐评语由选送机构出具或由个人自填。
附件3
2015—2016年“八闽清风”廉洁主题优秀
网络视听作品征集活动参评作品登记表
作品名称 |
| |||
作品类型 |
□视频( □网络剧 □微电影 □网络动画片 □其他) □音频 | |||
出品时间 |
| |||
出品和主创 |
出品人/机构 (盖章/签字) |
|
编 剧 |
|
导 演 |
|
男/女主演 |
| |
总集数 |
|
时长 |
| |
内容简介 |
| |||
推荐评语 |
|
注:推荐评语由选送机构出具或由出品人自填。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电话: 邮编:
附件4
2015—2016年“八闽清风”廉洁主题优秀图书出版物
(含拟出版作品)征集活动参评作品登记表
书 名 |
|
出版单位 |
| ||||
作者简介 |
| ||||||
出版日期 |
|
类 别 |
|
书 号 |
| ||
责任编辑 |
|
字 数 |
|
发 行 量 |
| ||
内容简介(此空白格不够可附另页) | |||||||
曾经获奖情况 | |||||||
推荐理由 单位公章(签字) 年 月 日 | |||||||
注:已出版作品内容应与图书版权页相符,拟出版作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电话: 邮编:
附件5
2015—2016年“八闽清风”廉洁主题优秀音像出版物
(含拟出版作品)征集活动参评作品登记表
出版物名称 |
| ||||||
出版单位 |
|
制作单位 |
| ||||
版号(书号) |
| ||||||
载 体 |
音像:□CD □AT □DVD □VCD □VT □其他 | ||||||
出版时间 |
|
发行量 |
| ||||
节目长度 |
|
ISBN |
| ||||
运行环境 |
|
数据总量 |
| ||||
责任编辑 |
|
电话 |
|
地址 |
| ||
主要内容及新技术应用 |
| ||||||
曾经获奖情况 |
| ||||||
推荐理由 |
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注:已出版作品内容应填写完整,拟出版作品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联系人: 地址:
手机: 电话: 邮编
福建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