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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学生食堂A座地下超市招标公告


 

为了满足全校师生的学习和生活需要,规范超市经营管理,提供更好的服务,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对我校食堂A座地下超市的承包经营管理进行公开招投标,欢迎资质高、信誉好、业绩优、服务热情高、愿意为学校做贡献的连锁大型超市企业或个人参与投标。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商单位: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

二、         招标项目:食堂A座地下超市

三、         招标编号:2014-ZS001

四、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商是工商局注册的具有独立经营的企业法人或代表,注册资金在三百万以上(含三百万)。

2.    需有经营管理超市的经验,并现有至少一家(含一家直营店)以上的单位。

3.    所经营的超市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企业信誉及服务能力。

4.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        报名要求:

1.    符合要求的投标企业或个人在报名之日应交付投标保证金伍万元。开标后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将在中标结果公布后十个工作日后给予退还,中标单位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押金,待中标单位经营权满,若无事给予无息退还。中标者未按规定签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   初审资料提交:购买标书时需提供公司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食品流通许可证和相关直营门店信息(标明各门店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地址,列入后续实地考察的重点对象),作为初审依据

3.    本次招标不接受企业联合体投标,同一法人不能多投。

4.    招标报名时间:2014711日起至2014723日止。

5.    投标截止时间:201472316:00前,不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    招标方不承诺在截标之日现场开标,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7.    回标方式:

(1)         厦门市企业:派员将标书当面交学校计划办(图书馆三楼财计处)

(2)         外地企业:邮政快递在投标截止时间内寄达或派员将标书当面交学院计划办

七、        投标文件的构成:

1.    投标文件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制作,投标文件(一正两幅),其中副本部分商务标和技术标需分成两本,商务标部分可盖公司公章;技术标部分不得落款、不得体现公司名称、标志和盖公司公章。

2.    投标一览表。

3.    投标单位简介和概况。

4.    投标单位直营店一览表及相关信息介绍。

5.    投标单位的相关食品安全及公司资质证明文件。

6.    投标单位法人的身份证信息资料和负责学院超市管理的项目负责人和责任人的授权文件、身份证、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资料。(若为同一人则仅需提供法人资料即可)。

7.    针对本项目的具体投标经营方案(经营方案需包括①经营内容和品种;③经营方式和理念;④经营人员管理方案;⑤经营应急预案(食物中毒等);⑥经营食品流通管理办法;⑦学院优惠政策等各方面详细经营的方案和承诺)。

8.    承包报价方案(包括向学院缴交的经营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管理费用)。

9.    经营服务承诺书。

10.             以上所涉及资质文件均为复印件(需盖单位法人章),原件待查。

11.             投标文件需严格密封,正副本密封袋上需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同时每个信封密封处应注明“于2014718日之前(指谈判邀请中规定的谈判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响应单位公章或由谈判代表签字。

八、        招标范围:

(一)       学校简况: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华侨大学与福建金帝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创办的一所全日制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院占地702亩,总建筑面积62.5万平方米,截止20146月学院在校师生规模近10000人。学院目前设有十一个大系、五个公共教学系、二个中心,20个专业,生源覆盖四川、河南、山东、内蒙古等29个省份、自治区、直辖市,每年新生报到率稳居90%以上。

(二)       招标内容:

1.    超市可使用面积约为790平方米。(可现场考察,考察时间可预约,见下联系方式)

2.    超市的设备、设施(除学校现已有配置清单外),均由承包者自行配置。

3.    承包者就所承包经营场所面积向学校缴交经营管理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六月份一次性缴交下一年度的管理费。

4.    经营场所所需的水、电由承包方负责,价格按学院相关标准由物业公司统一收取。

5.    本项目的场所为学院超市专用,承包经营者不得将超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 不得将超市空间分隔变相出租,不能利用学校资产搞不法经营,不得从事规定服务内容以外的其他事宜,一经发现,招标方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诉诸法律。

(三)       经营要求:

1.   允许经营的项目:

A.    日用品(床上用品、学生生活用品、学生学习用品)。

B.    食品类(限即食食品,即不需要用锅再热加工)如:非酒精饮料、蛋糕、面包、泡面和矿泉水。

C.    水果类(必须附设有果皮回收箱,并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果皮)。

D.    除了以上规定的经营项目外,如果中标者需要增加一些合理的经营项目,则中标者须事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书面同意批准后方可经营。

2.   严禁经营的项目:

A.   销售三无产品;

B.   烟酒鞭炮;

C.   现场动锅加工的食品。

3.   经营要求:

码标价,价廉物鲜,随时保洁,门前三包。做好日常货物及库存管理,做好消防安全,达到有效管理。

4.   经营期限:

经营权期限为3年,三年的经营管理需严格遵循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和配合学院的监督管理。

5.   其他要求:

A.   承包单位若需调整或变更经营权现有场地的规格和使用要求,需经招商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B.   承包者自行解决从业人员的住宿问题,学校不提供住宿场所。

C.   若违规经检查人员查到或有人举报,查证查实后,学校将处于5001000/次的罚款,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D.   屡教不改或出现重大事件时,学院有权对中标单位的经营权进行重新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收回经营权。

九、        中标通知:

    经学校食堂商业街招标工作小组审查、论证和评分后,当场开标。在学校官网公示三天,若无异议则在7日后签订合同。

十、        其他

A.    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B.    如果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作为废标处理:

1)    投标文件未密封;

2)    未加盖法人公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投标书和委托书;

3)    不能满足本公告提出的实质性要求的条件;

4)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或投标报价一览表等关键内容、字迹模糊不清的;

5)    投标方以不正当方式恶意报价;

6)    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投标的。

C.    评标小组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并可要求投标方对其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澄清、投标方有责任按照招标方指定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认真的答疑和澄清。投标方所作的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补充,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署,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十一、            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孙坂南路1251号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

邮编:361021

联系电话:0592-63632188301130   14301730

传真:0592-6363218 

联系人:陈老师

开户行:建行厦大支行

帐号:35101567001052505991

户名: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

 

注:

1、本招标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所有。

2、本招标公告的未尽细节,以最后签订的合同书为准。

 

 

 

华侨大学厦门工学院

                                      2014年07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