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2010年全国百家网站“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系、处、中心、书院、图书馆、物业公司:
根据《司法部 国务院新闻办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百家网站“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司发通〔2010〕173号)及省司法厅 省政府新闻办 省法制宣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转发通知(闽司〔2010〕325号)要求,2010年全国百家网站“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将于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开展,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经院领导研究决定,要求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对竞赛活动的宣传教育,鼓励和动员全校师生员工积极参加此次法律知识竞赛,在校园形成浓厚的法律学习和宣传的舆论氛围。
现将《司法部 国务院新闻办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百家网站“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部门认真组织,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附件:司法部 国务院新闻办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百家网站“五五”普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链接
校部事务处